索引号: 113708270043307600/2023-0495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鱼政办字
文件编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鱼政办字〔2023〕33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鱼台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3 14:27 浏览次数: 字体:[ ]


鱼政办字〔2023〕33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加快推进鱼台县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鱼台县气象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气象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鲁政发〔2022〕13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发〔2022〕18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山东视察济宁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突出地方特色,加快推进高质量气象现代化建设,努力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充分发挥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县提供坚强气象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气象监测、预报和服务能力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到95%以上,气象预警信息实现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全覆盖,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夯实,公众气象服务满意度达到95%以上。到2035年,全面建成满足需求、特色鲜明、人民满意、保障有力、技术先进、更有活力的气象现代化体系,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和气象综合实力走在全市前列。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气象高质量发展基础能力

1.建设精密综合气象观测系统。统筹优化和健全综合气象观测体系,形成融合互补、点线面结合、布局科学的现代综合气象观测网。面向现代农业、交通、旅游和生态环境功能区、脆弱区、敏感区等需求,科学加密建设各类气象探测设施,优化全县区域观测站网布局。有计划地实施区域气象观测站升级工程,将4要素国家天气站全部升级为6要素型。推进多部门站址共用、设备共型、数据共享的统筹集约化气象观测体系建设。依法做好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县气象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发展智慧精细的气象服务系统。丰富气象服务产品供给,围绕人民群众衣食住行游购娱学康等多元化服务需求,增强公众气象服务供给能力,实现气象预警、气象预报、气象实况、生活气象指数等精准高效主动推送,提升气象服务融入公众智慧生活的能力。建设高速气象通信网络,提升气象数据传输效率。(县气象局牵头,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3.强化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机制和社会响应机制,落实极端天气约束性停工停课停业停运等防灾避险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转移制度。将气象灾害防御融入基层网格化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多员合一”的网格员队伍。开展面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直通式报告,强化直达基层责任人的红色预警信号“叫应”机制。完善防雷安全“互联网+监管”工作模式,强化防雷安全监管数据共享共用,提高防雷安全监管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能力。进一步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与传播工作的通知》,构建政府主导、气象部门制作发布、社会媒体和有关部门传播的长效机制。强化基层网格员和气象信息员气象预警信息“最后一公里”再传播职责,鼓励社会机构、志愿者依法传播气象预警信息。推动气象预警融入应急广播体系,实现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融媒体中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提升气象灾害风险防御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和成果应用,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发展气象灾害影响预报和风险预警业务。加强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地方部门、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坚持城市和农村防灾减灾并重,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强化气象科普供给能力,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气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水平

6.实施“气象+”赋能行动。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深挖服务潜能,加强全县高危行业、旅游、交通航运等行业信息直通气象服务,开展多部门联合专项检查。基于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精细区划,开展气象条件对交通、生态、大气环境、城市内涝、地质灾害及公众生活、生产的影响研究,开展多灾种精细化、针对性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细化主要粮食作物不同生育期气象服务指标,开展病虫害防治、干热风等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为粮食安全生产提供有力气象保障。建立气象对不同行业影响的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为城市运行提供精准靶向的气象保障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7.实施“乡村振兴”气象保障行动。开展精细化农业气象灾害预报预警,建立粮食作物和特色经济作物长势、农业气象灾害遥感监测业务技术与产品体系,提升农业生产提质增效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乡村自然灾害的综合监测预警能力,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和应用,推动气象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加强农业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发展“农业气象+保险”服务。优化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渠道,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气象基础信息融合共享,实现基于位置的精细化、定制化、直通式农业气象信息服务。(县气象局牵头,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8.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保障服务能力。加强云水资源开发,增设人工增雨(雪)地面催化剂发生器。以粮食主产区、生态保护区为重点,开展常态化生态修复型人工增雨(雪)作业,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助力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站点、作业队伍、作业指挥及作业条件识别、效果评估等能力建设,提高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实施作业站点、作业装备升级改造,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管理。(县气象局牵头,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鱼台县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推动县政府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落实资金、用地等政策支持和项目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建立县气象局牵头、相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实施保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县气象局牵头,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范气象预报统一发布和各类市场主体传播气象预报的行为,有效保护气象数据安全,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升放气球、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监管。搭建结构合理、科学适用的气象标准体系,强化气象标准化应用。(县气象局牵头,县司法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落实财政保障。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按照中央和地方对气象部门经费保障范围的有关规定,加大对气象事业的财政支持,按程序将气象工作人员地方津补贴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将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经常性业务项目的建设和维持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气象高质量发展。加强气象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牵头,县气象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鱼政办字〔2023〕33号 关于加快推进鱼台县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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