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县政府编制了《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把握时间节点,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三、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县委、县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四、各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 五、目录实行年终总公开制度。2023年年底前向社会公示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完成情况。
附件: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部门 | 完成时限 | 1 | 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 | 2 | 鱼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2023年12月 | 3 | 鱼台县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年6月 | 4 | 鱼台县国家4A级旅游景区创建实施方案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2023年6月 |
【文件下载】 【pdf版】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pdf 【word版】关于《公布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doc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 关于《鱼台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文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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