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7004330891U/2023-0123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鱼台县发展和改革局 组配分类: 鱼政办发
文件编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鱼政办发〔2023〕3号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22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

鱼政办发〔20233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市驻鱼各单位

《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22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高效、有序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建立健全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和效率,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保障电网安全和电力可靠供应,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济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济宁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鱼台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预案等,结合鱼台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鱼台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

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县政府有关部门、镇街和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镇街)、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结合鱼台电网负荷整体水平,大面积停电事件分为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其他停电事件(级)三个等级。

级:造成鱼台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总负荷的60%以上;或者造成鱼台县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用户的70%以上。

级:造成鱼台电网减供负荷达到总负荷的40%以上60%以下;或者造成鱼台县居民停电用户数达到供电用户的50%以上70%以下。

级: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尚未达到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短时间(1小时)内不能恢复,可能对社会造成较大影响的其他停电事件。

1)鱼台电网减供负荷40兆瓦以上,或因恶劣天气造成电网负荷1小时内急速跌落20%以上(含因天气原因自然下降负荷);

25%以上或5万户以上供电客户停电;

31个二级重要客户供电侧电源全部中断;

410千伏主线停电10条以上或35千伏主线停电3条以上;

5)本县域发生其他停电事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组织体系

2.1县级应急组织指挥机制

成立由鱼台县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任指挥的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负责相关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电力恢复组、新闻宣传组、综合保障组、社会稳定组四个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组建现场指挥部。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日常工作。

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副指挥由县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供电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增加其他有关部门以及相关企业。

2.1.1 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会商、研判和综合评估,研究保证鱼台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电力可靠有序供应等重要事项,研究重大应急决策,部署应对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各应急指挥机构相关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电网抢修恢复、防范次生衍生事故、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等各项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指挥其他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3)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应急指令;

4)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开展应对工作,组织事件调查;

5)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6)及时向市政府工作组或市大面积停电事件专项应急指挥部、市能源局报告相关情况,视情况提出支援请求。

2.1.2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督促落实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密切跟踪事态,及时掌握并报告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3)协调各应急联动机构成员部门和单位开展应对处置工作;

4)按照授权协助做好信息发布、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应对工作。

2.1.3 现场指挥部职责。初判发生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主要职责:

1)传达上级、县政府领导同志要求,督促镇街、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贯彻落实;

2)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基本情况、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应对进展及当地需求等,根据镇街和电力企业请求,协调有关方面派出应急队伍、调运应急物资和装备、安排专家和技术人员等,为应对提供支援和技术支持;

3)赶赴现场指导各地开展事件应对工作;

4)指导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5)协调指导大面积停电事件宣传报道工作;

6)及时向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报告相关情况。

2.1.4 工作组组成及职责:

1)电力恢复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公司等参加,视情增加其他电力企业。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负责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工作;负责重要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负责组织电力应急抢修恢复协调工作;协调武警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2)新闻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事件进展、应急工作情况等权威信息发布,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国内外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3)综合保障组:由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等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方案,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道路、水路等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4)社会稳定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参加。

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2.1.5 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县委宣传部:根据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2)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协调综合保障,协调电力企业设备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为应急救援物资、恢复重建提供资金保障;负责组织、召集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成员会议;迅速掌握大面积停电情况,向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提出处置建议;组织研判事件态势,按程序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全县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组织电力企业开展电力抢修恢复及统调发电企业重点电煤供应的综合协调工作;协调其它部门、各镇街政府和重要电力客户开展应对处置工作;为指定的新闻部门提供事故发布信息;派员参加工作组赴现场指导协调事件应对工作。

3)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和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4)县公安局:负责协助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做好事故灾难的救援工作,及时妥善处理由大面积停电引发的治安事件,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组织疏导交通,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地进行。

5)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抢修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地质灾害进行监测和预报,为恢复重建提供用地支持。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地)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地)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7)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居民供气、供热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8)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

9)县水务局:组织、协调防汛抢险,负责水情、汛情、旱情的监测,提供相关信息。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城市供水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10)县商务局:负责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加强市场监管和调控。

11)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重点指导当地医疗机构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和停电应急预案。

12)县应急管理局: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和受灾群众生活补助,负责森林火灾的预防和协调组织扑救工作,提供森林火灾火情信息。

13)县市场监管局:负责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打击囤积居奇行为。

14)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维持和恢复市政照明等公用设施运行,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

15)县气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信息,做好气象服务工作。

16)县融媒体中心:负责维护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17)县供电公司:在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济宁市电力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在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中对所属镇街供电所(中心)的指挥。

18)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中应急通信保障和通信抢险救援工作。

19)各发电企业:组织、协调本企业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时的应急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和有关企业做好职责范围内应急工作,完成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2现场指挥机构

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镇街政府(办事处)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电力企业

电力企业(包括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下同)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机构,在政府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县供电公司负责鱼台县主网、所辖供电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并按照《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相关规程执行电网调度工作。各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对处置工作。

2.4重要电力用户

对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广播电视、供水、供气、供热、加油(加气)、排水泵站、污水处理、工矿商贸等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完善非电保安等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相关设施设备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根据情况,向政府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2.5专家组

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全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成员由电力、公共安全、交通等领域相关专家组成,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并根据需要直接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全县电力、通讯领域企业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成立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专家组。

3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

3.1  监测和风险分析

电力企业要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气象、地震、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务、通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预警

3.2.1 预警分级。鱼台县大面积停电风险预警分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三种,分别对应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中的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级)、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其他停电事件(级)。各有关部门、电力企业及用户接警后应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准备工作,落实各项预警控制措施。期间,大面积停电预警级别调整按照谁发布,谁调整的原则处理。

3.2.2 预警信息发布。电力企业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当可能发生一般以上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电力企业同时报告省市能源局和省市供电公司。

3.2.3 预警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企业要加强设备巡查检修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和非电保安措施准备。受影响区域镇街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加油(气)、商品供应、交通物流、抢险救援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相关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4 预警解除。根据事态发展,经研判不会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由发布单位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3.3信息报告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县供电公司应立即向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县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对事件情况进行核实,要采取一切措施尽快掌握情况,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县政府和济宁市能源局。事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事发单位基本信息;

2)事发时间、地点、危害结果;

3)已采取的处置措施;

4)事故发展趋势的分析研判及对策措施;

5)现场指挥负责人及救援力量;

6)其他应当报告的事项。

4应急响应

4.1响应分级

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范围、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将应急响应设定为IIIII级、I级共三个等级。

对于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标准,但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由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视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4.1.1  I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III级停电事件,启动企业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进入预备状态,由大面积停电指挥部结合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4.1.2  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II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决定启动II级应急响应,并负责协调应对工作。必要时,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成立工作组赶赴事发现场,指导事发地镇街政府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或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4.1.3  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I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决定启动I级应急响应大面积停电指挥部立即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和专家组会议,进行分析研判,开展协调应对工作,对事件影响及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就有关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并立即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将有关情况迅速报告省、市能源局等有关部门。

预案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造成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

4.2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要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和影响。各事发地镇街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4.2.1 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

1电力调度机构合理安排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网架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点企业和重点区域的电力供应。

2电网企业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备设施,根据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场所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

3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运行。

4.2.2 防范次生衍生事故。

1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核设施、金融机构、医院、交通枢纽、通信、广播电视、公用事业单位、城市轨道交通设施、煤矿及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炼企业等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或采取非电保安措施,及时启动相应停电事件应急响应,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2各类人员聚集场所停电后要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秩序地疏散,确保人身安全。消防、武警部门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及时处置各类火灾、爆炸事件,解救被困人员。

3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重要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恢复用电。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及时扑灭各类火灾,解救被困人员,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4.2.3 保障居民基本生活。

水务住建部门和相关企业启用应急措施,保障居民基本用水燃气供应和采暖期内居民生活用热需求发改、工信、交通运输、应急、商务等部门组织生活必需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卫生健康部门准备好抢救、治疗病人的应急队伍、车辆、药品和物资,保证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4.2.4 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武警等部门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大型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交通设施、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确保人身安全,防范治安事件。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优先保障应急救援车辆通行。要积极组织力量,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4.2.5 加强信息发布。

新闻宣传部门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4.2.6 组织事态评估。

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进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4.3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预案应急响应的应急指挥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地区、重要城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5后期处置

5.1处置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政府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过程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括事件发生原因和经过、事件造成的直接损失和影响、事件处置过程、经验教训以及改进建议等。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5.2事件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根据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进行事件调查。各事发地镇街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处理建议。

5.3善后处置

县政府及时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尽快消除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5.4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政府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应当根据规划做好本行政区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保障措施

6.1队伍保障

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人员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县大面积停电指挥部根据需要组织动员通信、交通、供水、供气、供热等其他专业应急队伍和志愿者等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处置工作。武警部队、公安消防等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6.2装备物资保障

电力企业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支持社会化储备。

6.3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通信主管部门、通信运营商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形成可靠的通信保障能力,确保应急期间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有关单位应根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应急车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6.4技术保障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气象、地震、水务等部门应为电力日常监测预警及电力应急抢险提供必要的气象、地质、地震、水文、森林防火等服务。电力企业要加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和监测先进技术、装备的研发应用,制定电力应急技术标准,加强电网、电厂安全应急信息化平台建设。

6.5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政府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电网规划布局,保障各地区黑启动电源,适度提高重要输电通道抗灾设防标准。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非电保安措施,并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6.6资金保障

县发改、财政等有关部门和各镇街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税务部门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给予税收减免政策支持。

6.7宣教、培训和演练

6.7.1 宣传教育。县政府各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等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公众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加大保护电力设施和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

6.7.2 培训。各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定期组织大面积停电应急业务培训。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还应加强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业务知识水平。

6.7.3 演练。应急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至少每3年组织开展一次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建立完善政府有关应急联动部门单位、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公众之间的应急协同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根据生产实际,至少每年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的应急演练。

7附则

7.1预案管理

本预案发布后,县发展和改革局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各应急联动机制成员部门单位、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修订)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或支撑预案),各重要电力客户应制定突发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管理要求进行备案。

7.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鱼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鱼台县供电公司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 |鱼政办发〔2023〕3号《鱼台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文字解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