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270043307600/2023-012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鱼政办发
文件编号: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政策】鱼政办发〔2023〕2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10 08:52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410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

县级奖励补贴办法

 

为保护南四湖生态环境和南水北调供水线水质安全。根据《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实施方案》和《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2023年度推进方案》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本办法。

一、 夏季小麦种植情况

今年全县种植小麦面积38万亩,其中水田区27万亩左右。

二、秸秆打捆离田的意义

小麦、水稻秸秆离田可以减轻稻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解决堆积在田间、村头、巷尾秸秆带来的焚烧隐患,减轻大气污染,减少小麦播种用种量,减少病虫害,同时可以增加小麦产量、增加收益。

三、奖补目的

由于夏季是小麦机收和水稻种植的关键季节,小麦机收和水稻种植时差较短,小麦秸秆还田量较大,如不及时清理,必然会造成水稻种植期间水体污染,给南四湖流域生态保护带来不利影响。目前,我县现有圆捆打捆机仅9台,缺口较大,难以满足全县秸秆打捆需求。为保持秸秆离田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切实增强全县秸秆打捆农机装备实力,牢牢掌握秸秆打捆作业的主动权,调动农户对购买打捆设备的积极性,县级财政对购买秸秆打捆圆捆机(直径1米以上)及搂草机(指盘式)进行奖补。

四、秸秆打捆设备申请县级财政奖补办法

1、补贴标准:秸秆打捆圆捆机(直径1米以上)及搂草机(指盘式)的购机户,除享受中央财政补贴资金外,县政府对圆捆机每台再给予县级财政资金补助7万元,搂草机每台再给予财政资金补助0.7万元。

2、补贴方式:秸秆打捆设备购机户(户籍限鱼台县辖区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开具好发票,并及时上报所属镇街,由各镇街统计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购机户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等信息真实有效,村、镇(街)开具购机证明,签字盖章,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组织验收合格后,县级补贴资金拨付到农业农村局,统一发放到各购机户惠民一本通或法人账户,按照各镇街报送上来的名单数量为准,各镇街对其报送名单、台套的真实性负责。

3、补贴时间、数量及金额:按照购机发票时间202341日(含)至530日(含)之间购买的秸秆打捆设备,以各镇街报送上来的购机户名单、台数为准。经召开各镇街、打捆公司、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负责人座谈会,讨论购机事宜,2023年,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对新购置秸秆打捆设备进行奖补,共计补贴200万元,补完为止。各镇街对其报送名单及数量的真实性负责。

五、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文件下载】

       鱼政办发〔2023〕2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docx

       鱼政办发〔2023〕2号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的通知(1).pdf

【关联媒体报道】

        央视报道 |  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

           山东卫视报道| 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

【政策解读】      

          专家解读 | 关于《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主要负责人解读| 鱼政办发〔2023〕2号 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

         图文解读 | 关于《鱼台县2023年购置秸秆打捆设备县级奖励补贴办法》的政策解读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