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市驻鱼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鱼台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鱼台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机制,创建规范、优化、便利的无障碍人居环境,提升县城建设品质,提高公共服务功能,推动城镇建设管理高质量发展,实现残疾人、老年人等全体社会成员平等参与、共享社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成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科学提升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环境,为市民提供一个安全便捷、健康舒适、多元包容的公共空间,包括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提供便利条件,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
二、创建目标
加快实施鱼台县无障碍环境设施建设、改造和品质提升,推进无障碍设施精细化建设,完善无障碍环境系统化、连贯性,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施工验收、社会监管等各个方面,对城市既有的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公共交通线路、应急避难场所、公园绿地活动场所、独立式公共厕所、福利及特殊服务建筑及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等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进行改造,开展政府网站、政务APP和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建设,完善无障碍设施的配套建设及功能。大力开展无障碍建设宣传,提高全社会无障碍建设意识,力争到2024年创建成功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
三、重点任务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确定创建重点任务如下:
(一)建立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县)考评标准》,制定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制定《鱼台县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办法》。
(二)编制《鱼台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2023一2035年)》,明确无障碍环境建设近期、远期目标、主要工作计划,指导我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
(三)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开展无障碍设施摸底调查,建立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台账,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突出示范项目标杆效应,各系统选取推荐基础较好、条件成熟、社会效益明显的示范项目各1个。
(四)推进无障碍信息化建设。提升信息无障碍交流水平,加快推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无障碍信息建设,政府门户网站、政务APP实施无障碍和适老化改造,电视台应全面推进在播出新闻类电视节目时配备字幕,公共图书馆开设盲人阅览室、提供盲文读物、有声读物,着力提升无障碍信息交流服务覆盖率。
(五)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培训宣传工作。结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尊老爱幼助残等传统美德文化教育,依托电视台、官方网站、社交媒体、户外广告牌等在各类公益场馆、公园绿地、公共交通等场所,采取主题宣传、公益广告、短视频等方式,积极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宣传工作。
(六)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满意度调查工作。面向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开展满意度调查,科学制定指标,查摆存在问题,建立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措施,确保居民满意度达到 80%以上。
四、创建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8月-10月)
1、召开鱼台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动员大会;
2、提报无障碍设施情况和改造计划;
3、编制《鱼台县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3年10月-2024年5月)
1、各部门按照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工作安排,全面开展相关工作;
2、各部门各司其职,把好新建城市道路、建筑物、公园广场等无障碍建设关,确保新建设施无障碍建设全面达标;
3、各部门对照《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考核标准》进行自查自纠;
4、鱼台县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督导工作进展,组织考核各镇街、各部门责任书完成情况,定期调度通报;
5、对无障碍新建改建项目进行全面督查验收;各单位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根据《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城市考核标准》各项指标,完成自体检报告。
(三)总结上报阶段(2024年5月-6月)
组织开展对包括残疾人、老年人在内的社会成员满意度调查,完成项目资料、评选认定材料收集、上报工作,包括工作影像资料,确保省住建厅、残联我县创建情况进行评估时达到80分以上。
(四)迎接检查阶段(2024年6月-12月)
1、制定迎检计划,准备资料及做好迎检相关工作,高标准通过国家验收;
2、对无障碍境建设提升的项目进行整理归档、查漏补缺,总结无障碍环境建设工作的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县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工作的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工作。
(二)落实资金来源,保证资金投入。县财政部门要认真落实创建工作的组织、建设、管理和宣传、培训等专项资金。并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发动社会各单位和各界力量多渠道筹措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管理费用,确保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
(三)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舆论氛围。通过新闻媒体等各种形式,对创建工作进行宣传,积极宣传无障碍设施建设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意义和国家、省、市关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有关规定和政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保证创建工作有序推进。
附件:鱼台县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示范县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