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鱼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鱼台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鱼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鱼台县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
申领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发放优待证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实际举措,是构建退役军人荣誉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具体要求。根据省、市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彰显荣誉、规范有序、数据精准、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以《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为基础,以全国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为支撑,通过优待证制发推进建档立卡,建立完善优待证管理信息系统,为持证人提供有效优惠优待服务奠定基础。
二、发放对象
(一)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三、合作银行
工商银行鱼台支行、邮政储蓄银行鱼台县支行。
四、实施步骤
(一)筹划准备阶段(6月7日前)。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和操作流程,各镇街成立相应工作领导机构,配齐配备工作队伍和硬件设备,完成账号创建,进行系统调试。
(二)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及时安排部署相关工作,扎实开展人员业务培训,广泛宣传政策,明确申领流程,提高优待证办理知晓率。
(三)申请受理阶段(6月25日前)。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请办理优待证,信息不完善的完成精准建档立卡后再进行申请,对申请材料逐级审核后上报备案,6月25日前全部完成优待证申领受理工作。
(四)集中发放阶段(7月25日前)。制证厂商或银行将优待证寄送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签收核对分发,受理申请的退役军人服务站会同合作银行完成优待证发放和激活。
(五)总结完善和常态化办理阶段(8月份以后)。研判解决遗留问题,整理持证人信息资料,建立台账,梳理总结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经验,常态化为新增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办理优待证。
五、工作要求
(一)组织领导到位。坚持“分级负责,属地落实”的原则,镇街、村(社区)具体负责优待证申领受理和发放工作,镇街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靠上抓,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抓具体,统筹推进,压茬进行,确保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二)安排部署到位。各镇街要细化措施、精心实施,把优待证申领发放与走访慰问、困难帮扶、优抚对象年度确认等工作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应。注重发挥志愿服务队和网格员作用,帮助和指导申领对象网上申请办理。要坚持换位思考,简化流程,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提供便捷、舒心、热情的服务。
(三)宣传引导到位。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公众号、自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优待证发放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公布办理时间节点和办理流程,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办理知晓率,充分调动优待证发放对象自主申领、主动配合的积极性,营造关心关爱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浓厚氛围。
(四)跟踪问效到位。成立检查督导组,对优待证申领发放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及时跟踪工作进展情况,通过实地检查、走访座谈,听取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建议和意见,帮助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工作不及时、工作进度滞后的,责令限期整改。
(五)风险防范到位。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以上门服务、网上办理为主,坚决避免人员盲目扎堆、大量聚集,实现服务对象“零跑腿、零聚集、零见面”。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通力合作,快速有效应对突发问题。公安、网信等部门要加强舆情监控,及时处置政策误读和网络谣言。退役军人、信访部门以及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及时处置因优待证发放引发的信访问题,守住安全稳定底线,确保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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